第12章 卖肉
沈国平赵悦
转生八零年代渔猎东北
沈连宝兄弟三人也都喝的很满意,这年头,家里能够有点余钱都不容易,能够在不年不节的时候吃肉吃到饱,而且还是一顿四个肉菜,简直屈指可数。
送走两个哥哥后,沈连宝醉醺醺的上炕睡觉,沈国平则是帮叶淑玲收拾桌子和屋外的肉。
“娘,昨天我打的野猪肉比较好吃,明天我去姥爷家一趟,给他们送点肉。”
“行!你说了算!”给自己爹娘送肉,叶淑玲当然不会反对,其实今天就算是大儿子不说,丈夫也说了。
沈连宝也许赚钱的能力不行,但那是时代的局限性,不是他自己不肯吃苦干活,而他无论脾气怎么样,对于父母和岳父岳母还是很有孝心的。
沈国平的姥爷和姥姥家里,还有一个舅舅,只是这位舅舅当年娶的媳妇二老很不满意,因为沈国平的这位舅妈是天生的哮喘病,只不过长得不错,所以被美色所迷的舅舅一门心思的要娶人家。
二老尽管再不满意,最后还是同意了这门婚事,不过这位儿媳妇虽然身体不行,但是性格却行当刻薄,自从结婚后,她便一门心思要分家单过,可是老两口只有这一个儿子,分家的话,岂不是没有人养老了?
在他们的传统思想里,只有儿子才能养老,女儿是嫁出去的人,他们可不能给女儿增加负担。
可不分家的话,儿媳妇整天作妖,最后老两口受不了,有苦自己吃,点头同意了分家另过。
还好,他们现在还能动弹,有劳动能力,还不需要儿女在身边照顾。
即便如此,沈连宝每个月至少都要去一次,老两口家里缺少什么东西,都要他去买,老两口主要是不放心其他女婿,怕他们吞了自己的钱和票。
还没有包产到户,买生活必需品还是需要票的,这种情况再过两年就会好很多。
看着自己的大儿子还能想着孝敬姥姥姥爷,叶淑玲觉得心怀安慰,她跟沈连宝都是那种比较孝顺的人,家里的两个儿子自然有样学样,也很孝顺。
晚上,沈国平给空间里茁壮成长的粘苞米浇一遍生命之水后,带着对于大丰收的憧憬睡着。
第二天一早,醒来的沈国平没有直接起床,而是先进入空间里,看到已经成熟的大片粘苞米,他喜笑颜开。
“这才对劲,这样一来,先存储一批粘苞米作为饲料,甚至还可以去公社的磨米厂弄点粘苞米面,做粘饽饽吃。”
所谓的饽饽,是满语演化的话,意思是干粮,点心的意思。
东北粘饽饽的代表食物是粘豆包,用红豆做成的豆沙做馅儿,外面用粘苞米面或者粘大米面做皮,上锅蒸熟后,可以蘸白糖或者蘸加了葱花酱油的荤油,那味道叫一个沁人心脾。
想到粘豆包的沈国平顿时觉得自己饿了,他留出十几穗粘苞米,把收获的玉米杆粉碎后扔给野猪,梅花鹿和兔子作为饲料,然后将这些粘苞米全部作为种子继续种进黑土里,浇上生命之水后,才满意的起床。
“爹,我今天不上山,准备去姥爷家一趟。送点肉去!”
沈连宝当然不会反对,但是他却指着外面的那些公野猪肉,问道:“那这些肉你打算怎么办?”
私人买卖这时候是不被允许的,沈国平想了想,道:“爹,这样吧,你去大队借一个推车,我把肉推到公社,那里有收购站和供销社,他们应该会收,我卖完钱再去姥爷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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