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又见东哥

 沈国平赵悦
    “既然这野山参又饱满起来了,那我是不是能够尝试着种一下?”

    种花家的人刻在骨子里的种植基因发作,既然想到这里,沈国平果断开始尝试起来。

    他找了个空地,把这根野山参埋进土里,然后浇上生命之水,便不再管它。

    “空间里的蔬菜可以暂停种植,数量太多,吃不了,还不能卖,虽然可以一直储存,但也不能一直存着,粮食倒是可以多种一点。”

    粮食比起蔬菜来说,虽然价格低,但是用处多,无论是用来作为饲料,还是用来加工各种食品,以及酒水。

    一夜无话,第二天早晨五点半,沈国平睁开眼睛,窗子外面一点亮光都没有,距离太阳露面还有两个小时。

    东屋那边还没有动静,证明沈连宝和叶淑玲还没醒,沈国平也没打算马上起来,免得吵醒觉轻的叶淑玲。

    他把意识转到空间里,经过一夜的生长,昨晚种下去的野山参已经长出了一根长长的枝干,枝干是独杆,上面开结了几颗红色的人参籽,周围则是绕着三根枝桠,每根枝桠上面有五片叶子。

    三桠五叶按照专业的说法为三匹叶,也因为人参籽是红色的,形似灯台顶红烛的样子,又名灯台子,这代表着人参生长的年头为8-15年。

    等到人参生长的年头再长一些,在16-30年这个阶段,被称为四匹叶,30-60年的时候,就叫五匹叶了,到这个阶段的时候,野山参已经属于非常难得。

    而最为难得的六匹叶野山参,年头基本都在60年以上,这个属于宝物级别了,毕竟,连人都不一定能够保证自己活到六十年,在恶劣的原始山林环境里,能够安然无恙生长到六十年的野山参,自然是山中珍宝。

    “好宝宝,快点健康的生长吧,让我看看百年野山参是什么样子的。”

    他空间里面植物的生长速度很快,再有生命之水的加速,沈国平相信,不久之后,自己就可以拥有一片取之不尽,用之不竭的野山参了。

    带着这份喜悦的心情,沈国平在听到东屋有动静后,便随之起身,开始元气满满的一天。

    “今天我先不上山,我打算去隔壁公社走一趟,那边有卖鸡蛋的,我要去买点回来!”

    吃早饭的时候,沈国平把今天的行程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隔壁公社?那你可以顺路去你姥爷家一趟,你也有段时间没去了吧?”

    “嗯!确实有段时间没去了,正好我老姨想要我姥腌的咸菜,我直接就拿点回来!”

    “那你得带个盆子去,正好,你就骑那个三轮自行车吧,那车子稳。”

    实际上,三轮自行车只是看起来比较稳当,如果拐弯的时候着急,控制不好角度,很容易翻车的。

    “行!”

    对别人来说,三轮自行车很重,但对沈国平来说,这点重量根本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“我姥爷家还有肉么?”

    如今沈家最不缺的就是肉,所以沈国平就想着给姥爷家补充一下。

    “应该不多了吧,我和你娘上次去的时候,给他们拿点肉估计快吃完了,你再拿二十斤过去,都要过年了,他们也得包饺子!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沈国平点点头,那辆三轮自行车一直都放在柴禾棚子里,他家下屋门太小,三轮自行车进不去,所以只能放在柴禾棚子里,在这里至少不会被雪盖住。

    昨晚又下了一阵大雪,早晨沈国平和沈连宝两人把院子里的雪扫完,顺便把出去的路也扫了。

    “爹,娘,那我走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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