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 初见
农门医女
酒心汤圆
可这情景中花文秀的心头那是敞亮极了。仿佛天都高了,空气变甜了。平时呆木的眼睛也添上了几许色彩。
乘着天还未彻底黑之前,饥肠辘辘的一家人得安顿好,还要准备晚餐。还好,在花家族人赶往祠堂的时候,花信强出了一趟门。
把自己攒了大半年的银钱分成两部分,一部分跟村里租借一家可以安身立命的屋子。毕竟马上就要过冬了,现在不准备起来,等他回了军营就麻烦了。剩下的银钱省点用除了给娟娘抓药和买点粮食外,还能给新家添点家什。
本来辛辛苦苦攒下着笔钱是要拿回去上交给花老太太的,庆幸的是还没开口,一进门就招来一顿打。要是一进门就上缴的话,估计现在花信强一家子真的要喝西北风了。
真是手里有粮,心不慌啊。这一认知仿佛在华玥的眼前开出一条康庄大道。她暗自下决心,以后不仅要努力睡觉睡到自然醒,数钱也要数到手抽筋。谁要是惹了姑奶奶,一麻袋银子砸死她。豪死他。既然已经做不成富二代了,只能努力让自己变成富一代吧。
想象中的生活美得不要不要的。华玥小萌娃咧开无齿的牙龈哼哼哧怪笑。
“强哥,这孩子是要拉粑粑了吧?哼哧哼哧的。”李娟掀了掀华玥的襁褓,摸摸小屁屁。
华玥“••••••”
“哒哒哒哒••••••”一阵马蹄声从远处奔来,转眼就到了近前。五六名身穿军甲的壮汉身下跨着皮肉紧实,油光绽亮,匀称健壮高大的骏马。其中一匹马上的壮汉身前半搂着一个约莫五六岁的男孩。
男孩一袭月白色暗纹锦袍,垂髫短发。白皙细腻稍微稚气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上不苟言笑,一双狭长的丹凤眼,秀挺的鼻子,粉樱花瓣般的薄唇紧紧抿着。带着一股淡淡的疏离感。
当这伙人将要纵马从花信强一家四口面前经过的时候,为首的那男子突然用力勒住缰绳,奔驰中的马队高高扬起前蹄,嘶鸣声此起彼伏。蹄子落下间扬起阵阵尘土。
“哈哈,你小子刚到流水镇就忙着请假,急哄哄要回趟家,这是要闹哪一出?”其中一圆脸壮汉在马背上嘎嘎笑得一颤一颤。
花信强一瞧,得,还真是护送队里的人。刚才取笑他正是和他一样属于秘书班的。不过他跟着长史有十几个年头了,但年纪不大,才二十有三,大名刘长顺。
别看平时嘻嘻哈哈的,在办正事时一点都不含糊,为人有能力,讲义气。在营里很得人心,却和刚进营没多久的花信强意气相投。这次花信强能跟过来打酱油,也多亏了刘长顺使了大力。
因为要把将军家的小公子护送回京,长史在营里抽调十几人的护卫队从剑门关出发,一路上也不赶时间,慢悠悠从剑门关走了五天才途经流水镇,大家也互相熟悉了。
本来要在流水镇上休整一天的,听说附近的靠背山上有全身长得火红的火狐,小公子突然心血来潮,点上几个身手好的走上一朝。谁知道,上山转悠了一圈,除了打几只傻狍子连根狐狸毛都看不到,这才下山碰巧遇到了花信强一家。
现在乍一看到喜滋滋请假回家的花信强一脸横七竖八爪痕,比他们这些上山打猎的儿更像打猎的。且一家子逃难架势,都不由得停下来询问一番。
花信强安抚性拍拍李娟的手背,先把怀里的小襁褓交给妻子,然后坦然顶着满脸爪痕上前和小公子抱拳见礼:“公子,此地乃属下家乡,公子途径此地,可以前去属下家中饮杯粗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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